關于解釋變量與被解釋變量的區(qū)別,解釋變量與被解釋變量這個問題很多朋友還不知道,今天小六來為大家解答以上的問題,現(xiàn)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1、解釋變量(explanatory variable)亦稱“說明變量”、“可控制變量”,是經濟計量模型中的自變量。
2、解釋變量,按照一定的規(guī)律對模型中作為因變量的經濟變量產生影響,并對因變量的變化原因作出解釋或說明。
3、2、例如,對于描述市場上某種商品價格和供給量之間關系的經濟計量模型,價格的變化影響生產者向市場提供商品的數(shù)量。
4、因此,價格變量是該模型的解釋變量。
5、在聯(lián)立方程模型中,內生變量、外生變量和滯后變量都可作為解釋變量。
本文分享完畢,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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