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國家拆遷法的最低補償標準是多少?這個問題很多朋友還不知道,今天小六來為大家解答以上的問題,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1、沒有國家拆遷法,《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已經廢止,現行的是《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2、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yè)損失的補償。
3、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4、”第十八條 征收個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優(yōu)先給予住房保障。
5、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制定。
6、第十九條 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
7、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8、第二十一條 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
9、被征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用于產權調換的房屋,并與被征收人計算、結清被征收房屋價值與用于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
10、因舊城區(qū)改建征收個人住宅,被征收人選擇在改建地段進行房屋產權調換的,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11、第二十二條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遷的,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向被征收人支付搬遷費;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產權調換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向被征收人支付臨時安置費或者提供周轉用房。
12、第二十三條 對因征收房屋造成停產停業(yè)損失的補償,根據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產停業(yè)期限等因素確定。
13、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制定。
本文分享完畢,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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