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企業(yè)法人變更登記申請表,企業(yè)法人變更登記申請書下載這個問題很多朋友還不知道,今天小六來為大家解答以上的問題,現(xiàn)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1、直接到工商登記部門即當地工商局申請辦理。
2、公司變更登記程序1)受理審查。
3、2)核準。
4、3)領取執(zhí)照辦理其他證件變更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登記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5、原法定代表人不能或者不簽署變更登記申請書的,由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據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關于變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決議簽署變更登記申請書。
6、2)依照《公司法》作出的變更決議或者決定。
7、3)變更登記事項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應當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8、4)變更經營范圍涉及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必須報經審批的,應提交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
9、5)變更住所的,應提交新住所使用證明。
10、6)變更法定代表人的,應提交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職和新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新任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及法定代表人簽字備案書。
11、7)變更注冊資本的,應提交具有法定資格的驗資機構出具的對公司注冊資本增加部分或者減少后的注冊資本的驗資證明。
12、8)變更股東或發(fā)起人的,應提交新股東或發(fā)起人的法人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明、股權轉讓的有關文件。
13、9)變更公司名稱的,應提交公司登記部門出具新的名稱核準通知書。
14、10)公司登記機關要求提交的其它文件。
15、企業(yè)法人變更登記提交的文件、證明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企業(yè)法人變更登記注冊書》。
16、2)原主管部門審查同意的文件。
17、3)變更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任、免職文件、新任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由企業(yè)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擬任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變更經濟性質的。
18、需提交有關部門資產歸屬的認定文件;變更住所或經營場所的,需提交新住所或經營場所的使用證明;變更經營范圍涉及行業(yè)管理部門專項審批的,需提交批準文件。
19、變更注冊資金需提交驗資證明;變更名稱的,須提交登記機關簽發(fā)的《企業(yè)名稱變更核準通知書》。
20、4)變更登記事項涉及修改企業(yè)章程的,應提交修改后的企業(yè)章程或企業(yè)章程修正案。
21、5)營業(yè)執(zhí)照正、副本(原件)。
22、6)其他文件、證件。
23、7)領取《營業(yè)執(zhí)照》的經營單位和企業(yè)法人分支機構改變登記事項,應當按照企業(yè)法人變更登記規(guī)定申請變更登記。
24、個人獨資公司變更登記1)投資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
25、2)從事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須報經有關部門審批業(yè)務的,應當提交有關批準文件。
26、3)委托代理人申請變更登記的,應提交投資人的委托書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或資格證明。
27、4)營業(yè)執(zhí)照正、副本(原件)。
28、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29、合伙公司變更登記應提交的文件、證件1)變更登記申請書。
30、2)全體合伙人簽署的變更決定書或變更事由發(fā)生的證明文件。
31、3)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變更事項須報經審批的,應提交有關批準文件。
32、4)營業(yè)執(zhí)照正、副本(原件)。
33、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34、分公司變更登記應提交的文件、證書。
35、擴展資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公司變更登記事項,應當向原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36、未經變更登記,公司不得擅自改變登記事項。
37、第二十七條公司申請變更登記,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guī)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38、公司變更登記事項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應當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39、變更登記事項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者國務院決定規(guī)定在登記前須經批準的,還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有關批準文件。
40、第二十八條公司變更名稱的,應當自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41、第二十九條公司變更住所的,應當在遷入新住所前申請變更登記,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證明。
42、公司變更住所跨公司登記機關轄區(qū)的,應當在遷入新住所前向遷入地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遷入地公司登記機關受理的,由原公司登記機關將公司登記檔案移送遷入地公司登記機關。
43、第三十條公司變更法定代表人的,應當自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44、第三十一條公司增加注冊資本的,應當自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45、公司減少注冊資本的,應當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請變更登記,并應當提交公司在報紙上登載公司減少注冊資本公告的有關證明和公司債務清償或者債務擔保情況的說明。
46、第三十二條公司變更經營范圍的,應當自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變更經營范圍涉及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者國務院決定規(guī)定在登記前須經批準的項目的,應當自國家有關部門批準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47、公司的經營范圍中屬于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者國務院決定規(guī)定須經批準的項目被吊銷、撤銷許可證或者其他批準文件。
48、或者許可證、其他批準文件有效期屆滿的,應當自吊銷、撤銷許可證、其他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其他批準文件有效期屆滿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或者依照本條例第六章的規(guī)定辦理注銷登記。
49、第三十三條公司變更類型的,應當按照擬變更的公司類型的設立條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并提交有關文件。
50、第三十四條有限責任公司變更股東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并應當提交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
51、有限責任公司的自然人股東死亡后,其合法繼承人繼承股東資格的,公司應當依照前款規(guī)定申請變更登記。
52、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發(fā)起人改變姓名或者名稱的,應當自改變姓名或者名稱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53、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公司變更登記。
本文分享完畢,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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