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遇緊急情況避險時堅持什么原則,遇緊急情況避險時堅持什么原則這個問題很多朋友還不知道,今天小六來為大家解答以上的問題,現(xiàn)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1、緊急避險是指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chǎn)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發(fā)生的危險,不得已采取的給第三方造成損害的緊急避讓行為。
2、 緊急避險的對象就是正在發(fā)生的緊急危險(包括一切危險,如:犯罪行為、自然災害、地質(zhì)災害、動物侵害等等)。
3、 緊急避險的要件 (1)必須針對正在發(fā)生的緊急危險。
4、如果人的行為構成緊急危險,必須是違法行為。
5、 (2)所采取的行為應當是避免危險所必需的。
6、 (3)所保全的必須是法律所保護的權利。
7、 (4)不可超過必要的限度,就是說,所損害的利益應當小于所保全的利益。
8、緊急避險不負法律責任。
9、在職務上、業(yè)務上負有特定責任的人(火警、救生員),不得在發(fā)生與其特定責任有關的危險時實行緊急避險。
10、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十一條 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chǎn)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發(fā)生的危險,不得已采取的緊急避險行為,造成損害的,不負刑事責任。
11、 緊急避險超過必要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12、 第一款中關于避免本人危險的規(guī)定,不適用于職務上、業(yè)務上負有特定責任的人。
本文分享完畢,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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