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藥家鑫最后怎么判的,藥家鑫最后怎么處理的這個問題很多朋友還不知道,今天小六來為大家解答以上的問題,現(xiàn)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1、藥家鑫,西安音樂學院大三的學生,2010年年10月20日,其所駕駛的車輛系其私家車。
2、在西安大學城學府大道上,26歲的女服務員張萌(化名)下班途中,被一輛雪佛蘭克魯茲小轎車撞倒。
3、肇事車逃逸后,警方勘查現(xiàn)場意外發(fā)現(xiàn)在受害人張萌的身上,除撞傷外還有8處刀傷。
4、而肇事者嫌疑人藥家鑫,駕車逃逸至郭杜十字時再次撞傷行人,逃逸時被附近群眾抓獲,警方確認后被抓獲的肇事逃逸者就是撞傷張萌又持刀行兇者。
5、 經(jīng)警方突審,駕車男子承認在郭杜十字肇事后,準備逃逸。
6、并承認其曾于2010年20日晚10時40分,撞倒騎著電動自行車的張萌,后發(fā)現(xiàn)被撞者在記他的車號,他便掏出刀子,下了毒手。
7、 目前,藥家鑫仍在警方羈押中,判決還需要時間。
本文分享完畢,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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