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殺人的動機是什么?這個問題很多朋友還不知道,今天小六來為大家解答以上的問題,現(xiàn)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1、在刑事案件中,殺人動機即犯罪動機,要明白什么是犯罪動機,先要了解動機的概念。
2、恩格斯曾指出“就個別人說,他的行為的一切動力,都一定要通過他的頭腦,一定要轉(zhuǎn)變?yōu)樗脑竿蛣訖C,才能使他行動起來……”。
3、從心理學上講,人的行為是由動機支配的,而動機是由需要引起的,沒有需要就不可能產(chǎn)生動機。
4、但是,并不是任何需要都能成為動機,只有需要指向一定的目標,并且展現(xiàn)出達到目標的可能性時,才能形成動機,才會對行為有推動力。
5、也就是說,有需要產(chǎn)生,還要有誘因條件。
6、由此可見,形成動機的條件有二:一是內(nèi)在條件,即需要、欲望;二是外在條件,即誘因、刺激。
7、因此,動機的概念可以概括為:動機是指推動人行動的內(nèi)在力量,它是引起和維持個體行為、并將此行為導向某一目標的愿望和意念。
8、 按照我國刑法學教科書的定義,所謂犯罪動機就是指刺激、促使犯罪人實施犯罪行為的內(nèi)心起因或思想活動,它回答犯罪人基于何種心理原因?qū)嵤┓缸镄袨?,故動機的作用是發(fā)動犯罪行為;說明實施犯罪行為對行為人的心理愿望具有什么意義。
9、犯罪動機的性質(zhì)是指由內(nèi)在需要決定的犯罪動機的特殊性。
10、通說認為,犯罪動機具有反社會的性質(zhì)。
11、犯罪動機無論其本身的社會性質(zhì)如何,在它推動下產(chǎn)生的行為都是危害社會的行為,因此,把犯罪動機與其所導致的犯罪行為聯(lián)系起來,就會看出犯罪動機具有反社會性。
12、正像犯罪學家塔拉魯欣所指出的:“絕大多數(shù)誘發(fā)犯罪的動機都是反社會的或非公益的。
13、”。
本文分享完畢,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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