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董事會和股東會有什么區(qū)別?這個問題很多朋友還不知道,今天小六來為大家解答以上的問題,現(xiàn)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1、你好,股東會和股東大會,分別是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行使職權的組織機構,股東會和股東大會都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2、因有限責任公司引起股東人數(shù)較少,其全部股東召開股東會議一般被稱為股東會。
3、而股份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人數(shù)在200人以下,其股東人數(shù)相比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人數(shù)多,召開股東會議一般被稱為股東大會。
4、無論是股東會還是股東大會,其本質上都一樣,都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決策機關,都對公司的重大事項進行討論和表決。
5、有限制責任公司的股東權利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權利也基本一樣。
6、股東會和股東大會也都會都按照法律規(guī)定召開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
7、按照我國公司法第三十七條規(guī)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
8、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照本法行使職權。
9、公司法第九十九條規(guī)定: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由全體股東組成。
10、股東大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照本法行使職權。
11、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了股東會行使的具體職權。
12、對職權所列事項股東以書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開股東會會議,直接作出決定,并由全體股東在決定文件上簽名、蓋章。
13、《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十九條首次股東會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依公司法規(guī)定行使職權。
本文分享完畢,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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