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關于建設工程的缺陷責任期,建筑工程缺陷責任期是幾年這個問題很多朋友還不知道,今天小六來為大家解答以上的問題,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關于建設工程的缺陷責任期,建筑工程缺陷責任期是幾年這個問題很多朋友還不知道,今天小六來為大家解答以上的問題,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1、缺陷責任期缺陷責任期,是指承包商在工程項目通過竣工驗收后,對于項目工程出現質量問題承擔修復義務的時期。
2、缺陷責任期一般為6個月、12個月,最多不超過2年,具體由發(fā)承包雙方在合同中約定。
3、缺陷責任期中的“缺陷”,依據《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暫行辦法》規(guī)定,是指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設計文件,以及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約定的質量問題。
4、缺陷責任期,即是指承包商對其完成的工程項目所存在質量缺陷承擔質量責任的期間。
5、缺陷責任期,從項目工程竣工驗收、簽發(fā)《工程接收證書》之日起算,依據發(fā)承包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具體時間終止。
6、但如概念中所述,一般6個月、12個月,最多不超過2年。
本文分享完畢,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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