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審判程序的分類,審判程序的種類這個問題很多朋友還不知道,今天小六來為大家解答以上的問題,現(xiàn)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1、民事訴訟第一審判程序又稱普通程序,是民事審判中的基本程序,是人民法院審理第一審民事案件中最常用的程序之一一。
2、2、它包括審前準備的程序、開庭審理的程序、審理的期限。
3、3、審前準備: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至開庭審理之前,為保證庭審的正常進行,由審判本案的合議庭進行的一系列訴訟活動,適用普通程序審理民事案件的法定程序。
4、4、開庭審理:主要由庭審準備、宣布開庭、法庭調查、法庭辯論、合議庭評議、宣告判決構成。
5、5、審理期限:按照《民事訴訟法》之規(guī)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
6、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法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
本文分享完畢,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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