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締約過失責任的法律屬性,締約過失責任的法律規(guī)定這個問題很多朋友還不知道,今天小六來為大家解答以上的問題,現(xiàn)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1、締約過失責任,是指在訂立合同過程中,一方當事人因違背其依據(jù)誠實信用原則所應負有的義務,而使另一方當事人信賴的利益遭受損失,而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情況。
2、締約過失責任的法律規(guī)定:【法律依據(jù)】《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guī)定:“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一)假借訂立合同,惡意進行磋商;(二)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三)有其他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行為。
3、”。
本文分享完畢,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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