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5 月 9 日舉行的美國臨床內分泌學會年會上公布的一項研究,在第 12 周對替澤帕肽治療反應緩慢的患者中,90% 的患者在第 72 周時繼續(xù)實現(xiàn)了有臨床意義的體重減輕(≥5%)至 11 日在新奧爾良舉行,并發(fā)表在《內分泌實踐》雜志上。
巴爾的摩約翰霍普金斯大學的 Kimberly Gudzune 醫(yī)學博士及其同事通過早期反應(第 12 周體重減輕≥5%)和緩慢反應狀態(tài)(第 12 周體重減輕≥5%)評估了接受替澤帕肽治療的參與者在 24 周和 72 周時實現(xiàn)的基線特征和體重減輕情況。第 12 周體重減輕 <5%)。該分析包括參與 SURMOUNT-1 試驗的 278 名慢反應者和 1,267 名早期反應者。
研究人員發(fā)現(xiàn),在基線時,反應慢者更有可能是男性(45% vs 30%),并且體重較高(110.2 vs 103.6 kg)、體重指數(39.1 vs 37.7 kg/m2)和腰圍( 117.5 與 113.4 厘米)。在第 24 周劑量滴定結束時,70% 的反應緩慢者在第 72 周時體重減輕了 ≥5%,而 90% 的人在第 72 周時體重減輕了 ≥5%。
此外,在第 72 周,31% 的反應緩慢者實現(xiàn)了 ≥5% 至 <10% 的體重減輕,29% 的人實現(xiàn)了 ≥10% 至 <15% 的體重減輕,13% 的人實現(xiàn)了 ≥15% 至 <20% 的體重減輕,10% 的人實現(xiàn)了 ≥體重減輕 20% 至 <25%,4% 體重減輕 ≥25% 至 <30%,3% 體重減輕 ≥30%。
對于反應緩慢但體重減輕 ≥5% 的人來說,達到 5% 體重的平均時間為 24.8 周??傮w而言,第 72 周時,1.8% 的參與者無反應(體重減輕 <5%)。
作者寫道:“考慮治療時間超過 12 周來確定替西帕肽的減肥反應是合理的,至少需要 20 周才能達到最高劑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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