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辦法,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選用車型目錄管理細則這個問題很多朋友還不知道,今天小六來為大家解答以上的問題,現(xiàn)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1、答: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配備使用標準是:正市級干部配備使用的工作用車為排氣量在3.0升(含3.0升)以下、價格45萬元以內的轎車;副市級干部配備使用的工作用車為排氣量在3.0升(含3.0升)以下、價格35萬元以內的轎車;各區(qū)、縣和市屬部、委、辦、局及其他黨政機關使用的公務用車為排氣量在2.0升(含2.0升)以下、價格25萬元以內的轎車。
2、 領導干部在任同一職務期間配備的公務用車,五年之內不準更換。
本文分享完畢,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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