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增量留抵與存量留抵簡單解釋,增量留抵稅額是什么意思這個問題很多朋友還不知道,今天小六來為大家解答以上的問題,現(xiàn)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1、增量留抵稅額是滿足自2019年4月稅款所屬期起,連續(xù)六個月增量留抵稅額均大于零,且第六個月增量留抵稅額不低于50萬元,或納稅信用等級為A級或者B級等條件的納稅人,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增量留抵稅額。
2、【法律依據(jù)】《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八、自2019年4月1日起,試行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退稅制度。
3、(一)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納稅人,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增量留抵稅額:1.自2019年4月稅款所屬期起,連續(xù)六個月(按季納稅的,連續(xù)兩個季度)增量留抵稅額均大于零,且第六個月增量留抵稅額不低于50萬元;2.納稅信用等級為A級或者B級;3.申請退稅前36個月未發(fā)生騙取留抵退稅、出口退稅或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情形的;4.申請退稅前36個月未因偷稅被稅務機關處罰兩次及以上的;5.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
4、(二)本公告所稱增量留抵稅額,是指與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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